115年度流行音樂跨界內容合製補助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推動的跨界內容合製補助,鼓勵流行音樂產業與影視、動漫、遊戲、文學、視覺藝術等異業跨界合製內容,2026 年(民國 115 年)申請期間為 2026-05-04 至 2026-06-11 下午 17:30。受理對象為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或經政府核准立案的公司或行號(含有聲出版業、音樂展演事業、影視製作業)。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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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流行音樂產業組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2026/06/11
補助金額
補助金額視企畫規模與審查結果核給,分 2 期或 3 期撥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或經我國政府核准立案之公司或行號
- 申請計畫須體現流行音樂與影視、動漫、遊戲、文學、視覺藝術等其他文化內容的跨界合製
- 須具備合製夥伴之合作意向或契約
- 提案須具明確之市場目標、商務模式與公益價值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曾獲選其他年度補助經撤銷或廢止資格者,於受限期間內
- 結餘款未繳回或有多領、誤領情事者
- 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政府編列預算捐補助之事業
補助內容
補助金額視企畫規模與審查結果核給,分 2 期或 3 期撥款,須簽訂契約書並依進度繳交期中/結案報告
申請步驟
- 1登入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grants.moc.gov.tw)會員
- 2搜尋「流行音樂跨界內容合製作業要點」並選擇 115 年度
- 3填列線上系統欄位(基本資料、提案類別、合製夥伴、預算)
- 4上傳所有附件電子檔(企畫書、合作意向書、揭露表、切結書)
- 5於 2026-06-11 17:30:59 前完成送件並下載收件回條
必備文件
- 申請表
- 切結書
- 補助情形一覽表
- 公職人員揭露表
- 收支明細表
-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 契約書(2 期或 3 期版本)
- 合製夥伴合作意向書或契約
- 企畫書(含跨界整合策略、市場分析、商業模式)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準時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截止日 2026-06-11,政府機關對「郵戳為憑」的認定很嚴。建議至少提前 7 天送出,遇假日提前。可以線上申請的話優先用線上,避免郵遞延誤。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9 項)
要備齊 申請表、切結書、補助情形一覽表…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藝文補助重視「成果報告」,保留所有票根
文化部、縣市文化局的補助幾乎都採「先核定、後核銷」。核定通過不代表錢進帳,要等活動辦完、繳交成果報告+核銷單據後才入帳。每張車票、每張發票都要收好,並依規定開立收據。
容易踩到的雷
- ·曾獲選其他年度補助經撤銷或廢止資格者,於受限期間內
- ·結餘款未繳回或有多領、誤領情事者
- ·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政府編列預算捐補助之事業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金額依個案核定,以下是幾個雇主/事業單位、創業者/中小企業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雇主/事業單位、創業者/中小企業」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雇主/事業單位、創業者/中小企業,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2-2375-8368 分機 1607(邱小姐) 最快。
GetGrant 編輯解析
以下為編輯團隊基於官方公告整理的補助申請實務分析。文化部補助申請的計畫書要點
文化部各類補助(演藝團隊、視覺藝術、出版、影視音、傳統藝術)都需要計畫書。評審多看重:(1) 文化價值與在地連結;(2) 創意原創性;(3) 預算合理性;(4) 過往成果。計畫書建議:(1) 引述具體文化脈絡(不要只寫「弘揚台灣文化」這種空話);(2) 列出明確里程碑與量化目標;(3) 預算分項 + 自籌比例;(4) 附過往作品集 / 演出紀錄。
多數文化補助要求自籌 20-49%,且補助款必須核銷。若你是首次申請,建議先申請「中型補助」(10-50 萬)累積執行紀錄,再進入大型補助(百萬以上)的甄選。
補助與商業化的平衡
文化部近年補助方向偏向「具商業化潛力的文化內容」,純藝術類別預算逐年下降。如果你的計畫有商業化規劃(影視 IP、出版品銷售、演出收益),在計畫書中明確寫出商業模式與預期回收,過案率會明顯提高。但要避免「為補助而商業化」的偽商業模式,評審看得出來。
適用身分的關鍵提醒
雇主可申請的補助多為『僱用獎勵』+『職場改善』:僱用中高齡 / 身障 / 原民 / 失業勞工的雇主獎勵、職場無障礙環境改善、員工教育訓練補助、產業升級補助。建議由人事 / 行政部門統籌申請。
創業者請仔細區分『個人申請』與『公司申請』:個人創業階段可申請青創貸款、微型創業鳳凰、地方青年創業補助;公司成立後可申請 SBIR、SIIR、SBTR、CITD 等研發 / 行銷補助。兩階段策略不同。
主管機關層級
本補助為中央主管機關發放,全國統一條件與金額,不受縣市差異影響。如同時有地方加碼版本(依縣市公告),可一併申請以提高總領金額。中央補助的申請窗口多數在所在地的區公所或主管機關地方分支,非直接到中央部會。
申請時程提醒
本補助目前正在受理申請。建議盡早備妥文件送件,部分『預算用完即止』的補助會提早結束受理;越接近截止日,承辦處理時間越長,可能影響核定速度。
申請者綜合摘要
本補助主管機關為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流行音樂產業組,服務範圍涵蓋 全國,主要適用對象為 雇主/事業單位、創業者/中小企業。建議申請前先到主管機關官方頁查證當年度公告,並準備所需文件(戶籍謄本 3 個月內版本、身分證、本人存摺封面、所得證明等核心文件多數補助都會用到)。如有疑問,可同時撥打 1957 福利諮詢專線(24 小時免付費)或 1990 新住民多語諮詢專線。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流行音樂專輯 × 動畫 MV 系列(10 首歌曲對應 10 支動畫 MV),總經費 500 萬元
2,000,000 元
獲補助 200 萬元(總經費 40%);自籌 300 萬元,含詞曲、編曲、錄音、動畫製作、上架行銷
情境 2:音樂劇場 × 沉浸式 VR 體驗(10 場演出 + 線上 VR 平台),總經費 800 萬元
3,500,000 元
獲補助 350 萬元;自籌 450 萬元,含演員、場地、VR 製作、技術整合、票務行銷
常見問題
Q1. 個人音樂人可以申請嗎?▼
Q2. 「跨界」的定義是?▼
Q3. 可以與國外品牌合作嗎?▼
Q4. 撥款是怎麼分期?▼
Q5. 若合製夥伴中途退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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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為促進台灣出版產業數位轉型升級、鼓勵應用 AI 技術、引進數位化流程並培育數位出版人才所訂定之補助要點,補助範圍涵蓋電子書製作發行、無障礙版本電子書、有聲書製作與數位出版專業提升四大項。電子書與無障礙電子書最高補助新臺幣 100 萬元,有聲書最高 150 萬元,數位出版專業提升最高 100 萬元;補助比率原則上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49%(無障礙電子書例外)。
115年度客家委員會客家多元影視傳播
客家委員會為鼓勵製作具客家文化內涵之多元影視傳播內容、活絡客家語言環境並培育客家影視人才,依本要點公開徵選優質節目企劃。補助對象限依法設立登記之廣播電視節目供應業,單一計畫補助以新臺幣 500 萬元為原則,且本會與其他政府機關合計補助不得逾總預算 49%;補助經費僅供節目製作相關支出使用,不得用於行銷宣傳。每年受理一次至 6 月 30 日止,受補助單位應於次年度 10 月 31 日前完成播出。
紀錄片製作補助(補助上限 49% 製作成本)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依「紀錄片製作補助要點」(113 年度)公開徵件,扶植本國紀錄片創作。補助對象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電影片製作業、電視事業、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或電視節目製作業,每案補助金額不得逾核定企劃書所載紀錄片預估製作成本總金額的 49%。另設 5.1 聲道環繞音效加碼補助,系列型每集 10 萬元、非系列型全案 2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