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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中高齡及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補助 2026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承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高齡及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補助計畫」,於臺北市轄區受理 45 歲以上中高齡及 65 歲以上高齡勞工之職場改善申請。每人每年補助上限 10 萬元,補助項目涵蓋改善工作設備、就業輔具、調整工作條件、改善工作流程及工作環境五大類。流程為「申請→實地訪視→審查核定→實施改善→請款核銷→滿意度追蹤」六階段。臺北就服處設有專責窗口及 12 個就業服務站可協助諮詢,並可下載 PDF 申請書親送、郵寄或透過全國職務再設計系統線上申辦。臺北為地方承辦窗口,與勞發署中央計畫互通;勞工或雇主擇一管道送件即可。

最後核對:2026-04-26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服務處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服務處 公告為準。

部分資訊待官方驗證

本筆資料尚未完整驗證,申請前請務必至官方網站確認。

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服務處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10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本國國民或符合特定居留資格之外國人、大陸人民、港澳居民
  • 申請人為臺北市轄區之 45 歲以上中高齡受僱者
  • 或為僱用 45 歲以上勞工且工作所在地位於臺北市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或團體
  • 或為臺北市轄區年滿 45 歲以上之自營作業者
  • 確有招募新進、年齡漸增致工作障礙、需要輔具、職務調整困難或職訓需要再設計之情形

以下情況不符合:

  • 與排除員工就業障礙無關之項目
  •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本即應辦理之安全衛生改善
  • 屬個人所得性質之工具
  • 未經審核即自行採購者
  • 重複領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補助

補助內容

每一申請個案每人每年補助上限 10 萬元;經臺北就服處或勞發署專案評估核准之特殊需求案件可不受此限。常見項目核給金額:升降桌 10,000-15,000 元、人因椅 8,000-12,000 元、視障輔具軟體 12,000-30,000 元、聽障輔具系統 20,000-50,000 元、職場教練輔導費依時數核給。

申請步驟

  1. 1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或全國職務再設計系統下載申請書
  2. 2填妥申請書並備齊個資同意書、僱用承諾書等文件
  3. 3親送、郵寄或線上送件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4. 4就服處派專家學者實地訪視評估
  5. 5評估會議審查核定補助項目及金額(核定函)
  6. 6依核定內容實施改善(採購輔具或進行流程改善)
  7. 7改善完成後 30 日內檢附發票、改善後照片、滿意度問卷請款核銷

必備文件

  •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補助申請書
  • 個案訪視評估表
  • 個資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 雇主僱用承諾書(雇主申請時)
  • 事業單位設立登記證明
  • 勞工保險投保證明
  • 國民身分證或有效居留證影本
  • 工作障礙說明(醫師診斷書或主管評估書佳)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8 項)

要備齊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補助申請書、個案訪視評估表、個資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多數就業補助會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

如果你是主動離職,可能不符合資格;被資遣或公司關廠才算。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後,務必在離職日起 2 年內申請。失業給付領取期間也可能影響其他補助,先問清楚衝突規則。

容易踩到的雷

  • ·與排除員工就業障礙無關之項目
  •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本即應辦理之安全衛生改善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10 萬元,以下是幾個受雇上班族、雇主/事業單位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有穩定職缺、願意僱用特定族群(青年 / 中高齡 / 身障 / 新住民)的雇主

政府用「10 萬元」換你錄用政府想幫助的族群。若你本來就打算擴編,這筆獎勵等同直接貼補你的人事成本。

申請前先確認該職缺是否符合「新進」「穩定就業 X 個月」等認定,申請期限短。

不適合 ·沒有實際職缺、純為領補助而雇用的雇主

政府會抽查受僱者是否實際到職、薪資流水是否合理,造假會被追回且列入黑名單。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黃先生 47 歲於某設計公司任資深設計師,視力下降致長時間盯螢幕頭痛,影響工作效能。雇主與其共同申請。

情境 2某印刷廠資深製版技師 66 歲,原應退休但工藝經驗豐富,雇主希望續聘並改善設備減輕體力負擔。

常見問題

Q1. 我是台北市的自營小吃店老闆 60 歲,可以幫自己申請嗎?
可以。年滿 45 歲以上自營作業者本人即可申請。常見小吃店核給項目:升降工作台(蹲站交替)8,000-15,000 元、防滑地墊 3,000-5,000 元、降低油煙抽風機 12,000-20,000 元、可調式炒鍋架(減輕手腕負擔)8,000 元等。需檢附國民身分證、商業登記證、就醫紀錄(如腰背或關節舊疾)。
Q2. 勞發署中央計畫和臺北就服處有差別嗎?
本質上是同一計畫,補助上限同為每人每年 10 萬元;差別在受理窗口與訪視單位。臺北市受僱者送臺北就服處(02-2308-5230)較便利、訪視時程較短(約 2-3 週)。中央線上系統送件後也會派至所在地承辦單位(即臺北就服處)。同一個案不得重複申請。
Q3. 輔具買了之後還要交什麼文件請款?
請款 30 日內檢附:(1) 統一發票或收據(發票買受人為申請人)(2) 廠商出貨單或保固書 (3) 改善前後照片各 3 張(不同角度)(4) 員工使用心得或滿意度問卷 (5) 請款匯款帳戶存摺封面 (6) 領據(金額逾 1 萬須貼印花稅)。建議改善後立即拍照、整理發票,避免拖延。
Q4. 雇主僱用 45+ 員工,每人都可以申請嗎?
可以。每名 45 歲以上員工每年各享 10 萬元上限,可獨立計算。雇主可一次送件多名員工:例如僱用 5 名 45+ 員工,每人 5 萬元改善需求 = 25 萬元計畫,皆可由臺北就服處核定。但補助項目須個別說明該員工的工作障礙與改善需求,不得一份申請書共用。
Q5. 我之前申請過勞動部的職務再設計,今年還可以再申請嗎?
可以,每年度重新計算補助上限 10 萬元。但同一項目(如同一張升降桌)不得重複申請;新申請項目須與前次不同或屬不同年度新增需求(如員工年齡增長新增腰背問題)。建議檢附前次核定函及採購紀錄供審查參考,並具體說明本次新增需求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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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雇主企業退休長輩
最高 10 萬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 · 不限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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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獎助(雇主聘用失業者每月 13,000)

雇主透過公立就業服務站聘用失業滿 30 天的勞工,政府每月補助雇主 9,000-13,000 元薪資獎助金,最長 12 個月。補助對象含中高齡、身障、原住民、新住民等特定對象,由雇主向就服站提出申請。

雇主企業上班族
最高 1.3 萬元/
勞動部勞發署 · 不限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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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老年給付

年滿 60 歲且勞保年資 15 年以上的勞工,可請領老年年金,每月依年資與投保薪資計算(最低保障每年資 1.55%);年資不滿 15 年者可請領一次金。向勞保局臨櫃或線上申辦,年金=平均月薪 × 年資 × 1.55%(按月給付);。 申請洽 02-2396-1266。 補助內容:年金=平均月投保薪資 × 年資 × 1.55%(按月給付);一次金=平均月投保薪資 × 給付月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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