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 推介就業穩定津貼(榮民每月8,000元、第二類4,000元,最長12個月)2026
對象是失業連續滿1個月以上、或非自願離職的退除役官兵(榮民第一類及第二類),由各地榮民服務處或退輔會職訓中心開具「介紹卡」推介到雇主,於同一就業機構連續就業滿3個月、且每週工時平均35小時以上者,可申請推介就業穩定津貼。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榮民)每人每月8,000元、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每人每月4,000元,每滿3個月得續期申請,總計與「訓後就業穩定津貼」合合計發以12個月為限。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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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地榮民服務處)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不限地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9.6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2條之退除役官兵(含第一類榮民、第二類權益卡持卡人)
- 失業連續達1個月以上或屬非自願離職
- 經榮服處或退輔會職訓中心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
- 於同一就業機構連續就業滿3個月以上
- 平均每週工時達35小時以上,並依規定加保勞保或就業保險
以下情況不符合:
- 未經榮服處/職訓中心開立介紹卡,自行求職就單位
- 同期間已領取勞動部跨域就業津貼、青年就業獎勵金或其他政府促進就業補助
- 受僱於配偶或3親等以內親屬經營之事業
- 公部門臨時工作或政府全額補助之就業方案
補助內容
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榮民)每人每月8,000元、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每人每月4,000元;最長12個月(與訓後穩定津貼合併計算)。
申請步驟
- 1退伍後到戶籍地或就業地榮民服務處登記就業意願、職業專長與求職條件
- 2由榮服處/職訓中心就服員推介合適雇主,並開立「介紹卡」交申請人
- 3向雇主應徵錄取後,在同一機構連續就業滿3個月,並維持每週工時≥35小時、依法加保
- 4於就業滿3個月之次月起,備妥申請書與薪資、勞保、榮民證、存摺等文件向原推介榮服處提出申請
- 5榮服處核定後撥款入郵局帳戶;其後每滿3個月可續期申請,最長12個月
必備文件
- 推介就業穩定津貼申請書
- 近3個月薪資證明(薪資單或銀行匯款明細)
- 身分及勞保資料查詢同意書
- 榮民證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權益卡正反面影本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私章
- 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 非自願離職者另檢附離職證明書
要去哪裡辦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800-212-154、0800-212-510 或新北市榮服處 (02)2953-0844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7 項)
要備齊 推介就業穩定津貼申請書、近3個月薪資證明(薪資單或銀行匯款明細)、身分及勞保資料查詢同意書…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多數就業補助會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
如果你是主動離職,可能不符合資格;被資遣或公司關廠才算。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後,務必在離職日起 2 年內申請。失業給付領取期間也可能影響其他補助,先問清楚衝突規則。
容易踩到的雷
- ·未經榮服處/職訓中心開立介紹卡,自行求職就單位
- ·同期間已領取勞動部跨域就業津貼、青年就業獎勵金或其他政府促進就業補助
- ·受僱於配偶或3親等以內親屬經營之事業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這筆補助最高 9.6 萬元,以下是幾個榮民/軍人、退休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符合「榮民/軍人、退休」身份、且有相關需求的人
此補助主要對象為榮民/軍人、退休,建議先看上方「你符合資格嗎?」逐項比對。有疑問直接撥打 0800-212-154、0800-212-510 或新北市榮服處 (02)2953-0844 最快。
GetGrant 編輯解析
以下為編輯團隊基於官方公告整理的補助申請實務分析。就業補助領取的 3 個關鍵時間點
就業相關補助(失業給付、職訓津貼、再就業獎勵)的申請時程嚴格綁定於就業狀態變動。離職後 14 天內必須到公立就業服務站完成「求職登記」,這是後續所有給付的計算基準日;逾期會影響第一個月的給付金額。職訓報名建議在失業認定通過後 1 個月內完成,避免中斷給付資格。再就業獎勵金須在再就業日起 6 個月內申請,且實質就業滿 90 日。
另外要注意:失業給付期間勞保自動轉國民年金,年資不會中斷但不再累積;如果未來有勞退新制提撥需求,可考慮自願繼續加保(保費自付較高但保留完整年資)。
與其他補助的衝突與互補
失業給付與職訓津貼是「擇一」關係,不能同時領取。但失業給付期間可額外申請:健保保險費補助(最多 6 個月)、失業勞工子女學雜費補助(每學年 8,000-18,000)、中央急難紓困(家庭經濟受重大影響時)。這 3 項都不衝突,全部申請可大幅減輕失業期間的家戶負擔。
適用身分的關鍵提醒
退輔會體系專屬資源:榮家就養、榮民醫療優待、就業輔導穩定津貼、子女就學補助、創業貸款。榮民眷屬亦享相關權益。建議到所在地的退除役官兵服務處(縣市政府都有)一次盤點。
退休後可同時擁有多重身分(勞退者 + 國保被保險人 + 榮民 + 中低收 + 65+ 等)。每個身分對應不同補助,能同時用就同時用。例如榮民 + 中低收 + 65+ 可同時領榮民就養金 + 中低收老人生活津貼 + 敬老福利。建議到區公所一次性盤點所有可申請項目。
主管機關層級
本補助為中央主管機關發放,全國統一條件與金額,不受縣市差異影響。如同時有地方加碼版本(依縣市公告),可一併申請以提高總領金額。中央補助的申請窗口多數在所在地的區公所或主管機關地方分支,非直接到中央部會。
申請時程提醒
本補助目前正在受理申請。建議盡早備妥文件送件,部分『預算用完即止』的補助會提早結束受理;越接近截止日,承辦處理時間越長,可能影響核定速度。
金額審查要點
本補助金額在 1 萬至 10 萬之間,多為民生類或一次性事件補助。文件齊全、資格符合即可順利核發,常見退件原因是文件效期或帳戶資訊錯誤。
申請者綜合摘要
本補助主管機關為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地榮民服務處),服務範圍涵蓋 全國,主要適用對象為 榮民/軍人、退休。建議申請前先到主管機關官方頁查證當年度公告,並準備所需文件(戶籍謄本 3 個月內版本、身分證、本人存摺封面、所得證明等核心文件多數補助都會用到)。如有疑問,可同時撥打 1957 福利諮詢專線(24 小時免付費)或 1990 新住民多語諮詢專線。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44歲第一類榮民由桃園榮服處推介至物流公司司機,連續就業滿12個月
96,000 元
8,000元/月 × 12個月 = 96,000元(首次滿3個月後申領24,000元,之後每3個月續領24,000元 × 3次)
情境 2:32歲第二類退除役士兵(服役5年)經新北榮服處媒合至製造業作業員,連續就業6個月
24,000 元
4,000元/月 × 6個月 = 24,000元(滿3個月領12,000元、再滿3個月領12,000元)
常見問題
Q1. 我自己上網投履歷找到工作能領嗎?▼
Q2. 第一類榮民和第二類退除役官兵金額為何不同?▼
Q3. 做了2個月就被裁員可以領嗎?▼
Q4. 可以同時領勞動部的跨域就業津貼嗎?▼
Q5. 兼職、part-time 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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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是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之退除役官兵(榮民第一類及第二類),參加退輔會職訓中心或合作單位的全日制職業訓練班並取得結訓證明,於結訓次日起6個月內就業(建議4個月內就業可降低斷保風險),且在同一就業機構連續就業滿3個月、平均每週工時達35小時以上者,得申請「訓後就業穩定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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