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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進用身心障礙者超額獎勵金(每人每月 5,000 元)2026

誰能領:在臺北市進用身心障礙者之私立非義務機構(員工 5-66 人)或私立義務機構(67 人以上、超過法定 1% 比例)。補什麼:以實際進用之身障員工人數核發獎勵金,鼓勵雇主超額進用。怎麼算:每人每月新臺幣 5,000 元(全時工作、月薪達基本工資);部分工時須當月或連續月實際薪資合計達基本工資者,同樣每人每月 5,000 元。

審閱者:GetGrant 編輯團隊最後審閱日:待重新驗證資料來源: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官方公告連結連結驗證:

政府官方補助,全程免費

本站僅提供整理後的資訊。請務必至下方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申辦,過程不會向你收取任何手續費。

準備申請前,先回官方頁面確認最新版

GetGrant 已把條件、金額與流程整理成白話,但正式認定仍以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公告為準。

不知道從哪開始?直接打電話問

02-2338-1600 分機 5310、5311、5312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勞動力重建運用處(陳小姐 / 麥小姐)

主管機關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哪裡的人可以申請

臺北市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補助金額

最高 6 萬元

你符合資格嗎?

以下條件必須 全部符合,才能申請。

  • 私立非義務機構員工 5-66 人,進用身心障礙者逾 6 個月
  • 私立義務機構 67 人以上,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超過法定 1% 比例)
  • 受僱身障員工月薪達基本工資(部分工時須當月實際薪資合計達基本工資)
  • 依法投保勞工保險

以下情況不符合:

  • 公部門 / 公營事業(已適用其他超額獎勵)
  • 員工人數未達 5 人之私立機構
  • 進用未滿 6 個月者
  • 逾期申請者

補助內容

每進用 1 名身障員工每月 5,000 元,全年 60,000 元;部分工時若實際薪資合計達基本工資同享。

申請步驟

  1. 1確認進用人數與資格(員工數、進用月數、薪資)
  2. 2下載申請表並備齊薪資、勞保、身障證明等文件
  3. 3於每年 1-3 月或 7-9 月期間提出申請(線上、親送、郵寄)
  4. 4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審核並核定獎勵金額
  5. 5核定後撥款至雇主指定帳戶

必備文件

  • 超額進用獎勵金申請表
  • 身心障礙員工薪資表
  • 勞保費明細表 / 公保清單影本
  •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 身心障礙員工保險加保證明
  • 薪資清冊及出勤紀錄影本
  • 統一編號證明或工廠登記證影本

要去哪裡辦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勞動力重建運用處(陳小姐 / 麥小姐)

申請前必讀 · 過來人的 3 個提醒

我們整理了這類補助最常遇到的狀況,幫你少走冤枉路。

全年隨到隨辦,但別拖

這筆補助沒有截止期限,但「符合資格起算」通常只回溯 3–6 個月,越晚申請越可能領不到舊的月份。建議備齊文件後一週內送件。不確定自己符不符合?直接打 02-2338-1600 分機 5310、5311、5312 問最快。

文件別等到最後才準備(共 7 項)

要備齊 超額進用獎勵金申請表、身心障礙員工薪資表、勞保費明細表 / 公保清單影本…等。戶籍謄本等需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最好先備妥再送件。若有「3 個月內」有效期限制的文件,務必在期限內送出全套資料。

多數就業補助會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

如果你是主動離職,可能不符合資格;被資遣或公司關廠才算。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後,務必在離職日起 2 年內申請。失業給付領取期間也可能影響其他補助,先問清楚衝突規則。

容易踩到的雷

  • ·公部門 / 公營事業(已適用其他超額獎勵)
  • ·員工人數未達 5 人之私立機構
  • ·僅限設籍 臺北市 的居民申請,剛遷入設籍未滿 1 年者通常不符資格。

這筆補助對誰最實用?

「臺北市」補助最高 6 萬元,以下是幾個雇主/事業單位實際受惠最大的情境。如果你的狀況和這幾種接近,可以優先送件。

適合 ·有穩定職缺、願意僱用特定族群(青年 / 中高齡 / 身障 / 新住民)的雇主

政府用「6 萬元」換你錄用政府想幫助的族群。若你本來就打算擴編,這筆獎勵等同直接貼補你的人事成本。

申請前先確認該職缺是否符合「新進」「穩定就業 X 個月」等認定,申請期限短。

適合 ·戶籍設於臺北市滿 1 年以上的居民

此補助為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在地福利,僅限設籍當地者申請。若剛從外縣市遷入,可能要等戶籍滿 1 年才符合。

可以準備戶籍謄本(3 個月內)一份,送件時會要用到。

不適合 ·沒有實際職缺、純為領補助而雇用的雇主

政府會抽查受僱者是否實際到職、薪資流水是否合理,造假會被追回且列入黑名單。

GetGrant 編輯解析

以下為編輯團隊基於官方公告整理的補助申請實務分析。

就業補助領取的 3 個關鍵時間點

就業相關補助(失業給付、職訓津貼、再就業獎勵)的申請時程嚴格綁定於就業狀態變動。離職後 14 天內必須到公立就業服務站完成「求職登記」,這是後續所有給付的計算基準日;逾期會影響第一個月的給付金額。職訓報名建議在失業認定通過後 1 個月內完成,避免中斷給付資格。再就業獎勵金須在再就業日起 6 個月內申請,且實質就業滿 90 日。

另外要注意:失業給付期間勞保自動轉國民年金,年資不會中斷但不再累積;如果未來有勞退新制提撥需求,可考慮自願繼續加保(保費自付較高但保留完整年資)。

與其他補助的衝突與互補

失業給付與職訓津貼是「擇一」關係,不能同時領取。但失業給付期間可額外申請:健保保險費補助(最多 6 個月)、失業勞工子女學雜費補助(每學年 8,000-18,000)、中央急難紓困(家庭經濟受重大影響時)。這 3 項都不衝突,全部申請可大幅減輕失業期間的家戶負擔。

適用身分的關鍵提醒

雇主可申請的補助多為『僱用獎勵』+『職場改善』:僱用中高齡 / 身障 / 原民 / 失業勞工的雇主獎勵、職場無障礙環境改善、員工教育訓練補助、產業升級補助。建議由人事 / 行政部門統籌申請。

主管機關層級

本補助為縣市政府發放,僅適用於該縣市設籍居民。設籍年限要求是常見門檻(多數 6 個月-1 年),請務必確認。地方補助的金額與條件依縣市財政狀況而異,相鄰縣市可能差異很大,搬家前可先比較目標縣市的同類補助。

申請時程提醒

本補助目前正在受理申請。建議盡早備妥文件送件,部分『預算用完即止』的補助會提早結束受理;越接近截止日,承辦處理時間越長,可能影響核定速度。

金額審查要點

本補助金額在 1 萬至 10 萬之間,多為民生類或一次性事件補助。文件齊全、資格符合即可順利核發,常見退件原因是文件效期或帳戶資訊錯誤。

申請者綜合摘要

本補助主管機關為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服務範圍涵蓋 臺北市,主要適用對象為 雇主/事業單位。建議申請前先到主管機關官方頁查證當年度公告,並準備所需文件(戶籍謄本 3 個月內版本、身分證、本人存摺封面、所得證明等核心文件多數補助都會用到)。如有疑問,可同時撥打 1957 福利諮詢專線(24 小時免付費)或 1990 新住民多語諮詢專線。

實際領多少?案例試算

情境 130 人小型公司全年進用 2 名身障員工

120,000

2 人 × 5,000 元 / 月 × 12 月 = 120,000 元(每年分 2 期申請,每期 60,000)

情境 2義務機構(員工 80 人)法定須進用 1 人,實際進用 3 人(超額 2 人)

120,000

超額 2 人 × 5,000 元 × 12 月 = 120,000 元;另可同步向勞動部申請超額獎勵金

常見問題

Q1. 與勞動部的「定額進用超額獎勵金」差別?
勞動部超額獎勵金針對義務機關(公 34 人 / 私 67 人)超額進用,金額較高;臺北市本案另涵蓋「非義務機構」(5-66 人),讓未達定額門檻之中小企業也能獲得鼓勵。兩者可分別申請。
Q2. 部分工時員工怎麼算?
部分工時員工須當月或連續月實際薪資合計達基本工資(2026 年為 28,590 元)才計入;達標者同樣每月 5,000 元,未達月份該月不計。
Q3. 受理期間錯過怎麼辦?
逾期不受理,本期就喪失資格。下一期(每年 1/1 或 7/1 起 3 個月內)可再申請當期符合資格之月份。建議於 2 月 / 8 月即備齊文件。
Q4. 進用滿幾個月才能申請?
私立非義務機構需進用「逾 6 個月」;私立義務機構超額進用者依該期實際進用月數核算(須符合基本工資與加保條件)。
Q5. 可同時申請僱用獎助津貼嗎?
可以。僱用獎助津貼為勞動部提供,最長 12 個月每人每月 13,000 元;本市超額獎勵金為地方加碼,兩者非屬同一項目可併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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